本公司一直致力維持高水準的企業管治。董事會相信,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對維 持和提高投資者的信心至為重要。本公司已採用及遵守聯交所證券上 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惟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2.1條除外。張天任博士為本公司主席(「主席」)兼行政總裁(「行政總裁」),負責管理本集團的業務。董事會認為,主席及行政總裁由同一人士擔任有利於執行本公司之業務策略及可盡量提升經營效率。根據現有之董事會架構及業務範圍,董事會認為,並無即時需要將該等職位分開由兩名人士擔任。但是,董事會將繼續檢討本集團企業管治架構之效率,以評估是否需要分開主席及行政總裁之職位。


天能組織章程大綱及公司細則

香港主板上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