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号: 00819.HK
董事局成员
企业管治
审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
董事提名程序 -
按公司之细则第88条, 除非获董事推荐参选,否则除会上退任董事外,概无任何人士有资格于任何股东大会上参选董事,除非由正式合资格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并非拟参选人士)签署通告,其内表明建议提名该人士参选的意向,另外,由获提名人士签署通告,表明愿意参选。该等通告须呈交总办事处或过户登记处,惟该等通告之最短通告期限为至少七日,倘该等通告是于寄发有关该推选之股东大会通告后才呈交,则呈交该等通告之期间由寄发有关该推选之股东大会通告翌日起计至不迟于该股东大会举行日期前七(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