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一直致力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董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对维 持和提高投资者的信心至为重要。本公司已采用及遵守联交所证券上 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除外。张天任博士为本公司主席(「主席」)兼行政总裁(「行政总裁」),负责管理本集团的业务。董事会认为,主席及行政总裁由同一人士担任有利于执行本公司之业务策略及可尽量提升经营效率。根据现有之董事会架构及业务范围,董事会认为,并无实时需要将该等职位元分开由两名人士担任。但是,董事会将继续检讨本集团企业管治架构之效率,以评估是否需要分开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位。


天能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

香港主板上市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