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9日 周鹤良:为微型电动汽车叫好

在近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新能源电动车产业聚智峰会上,原机械工业部电工局局长、亚太电动车协会执行委员周鹤良激情为低速电动汽车叫好,也为国家有关部门对微型电动汽车的政策迟迟未出台而表示遗憾。他透露,截止2014年9月,中国上路运行的新能源汽车累计达9万辆,其中50%以上是城市公交车,私家电动汽车在4万辆左右,要实现“十二五”目标,前景看好,任务十分艰巨,应该优先发展微型电动汽车。微型电动汽车拉动了上游产业链配套产品,包括电池、电机、电控 及充电设备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推广新能源汽车需要实行高速和低速并重发展。周鹤良表示,微型电动汽车是环保的,也是安全的,适合城镇化发展要求,适合普通老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时速在35-70公里的微型电动汽车,只要能够符合国家汽车安全、加速性能、可靠性等技术指标,应规范引导,不能歧视。

推广新能源汽车需要实行高性能动力电池与铅电池并重发展。周鹤良认为新能源汽车电池要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铅电池、锂电池、超级电容都有发展空间。要在满足当下用户需求的同时,逐步提高电池技术水平。铅电池只要在生产、销售、回收环节处理好了,是可防可控的。天能集团建成了先进的铅电池回收利用基地,是很好的样板。

推广新能源汽车需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同步推进。周鹤良表示“没有市场,电动汽车卖给谁?发展电动汽车必须走先市场主导,后政府引导的路子。发展电动汽车必须要坚持以市场为主体的原则,先充分了解广大老百姓的实际需求,从而进行合理的市场资源配置,然后再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来引导规范,这才是政府正确的管理思路”。他也表示国家应该因地制宜、允许地方政府立法。山东省从微型电动汽车标准制定、行业自律、政府立法方面走出了很好的路子。如果小城镇都按照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交通立法是不科学的。在全球鼓励微型电动汽车的形势下,中国抓紧出台微型电动汽车的标准和管理法规迫在眉睫。2010年,美国已经有46个州立法出台了低速、中速电动汽车的安全标准,允许低速电动汽车合法上路行驶,规定最高车速不高于45km/h。欧洲也出台了低速电动汽车的标准,规定最高速度不超过50km/h,包含电池的整车重量不超过1000kg,需要A1驾照,可以在市区行驶。日本政府早在2013年就公布实施了《超小型交通工具认证制度》,规定低速电动汽车属于轻型汽车,使用机动车道,分额定输出功率8kw以下和8kw以上两种,前者不可以上高速,后者可以上高速。该规定旨在推动日本的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并针对先行采用及试行采用超小型交通工具者提供补贴。日本政府希望通过采用超小型交通工具,实现当地的节能及低碳化,提供用于生活交通的新交通工具及创造新的市场及需求,为有小孩家庭及老年人的交通提供支持,并有助于实现观光及当地经济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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