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04日 全國人大代表張天任: 強化廢鉛蓄電池回收刻不容緩

我國每年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數量超過260萬噸,但正規回收的比率不到30%。廢鉛蓄電池回收行業處於無序狀態,近80%的廢鉛蓄電池仍通過個體商販流入非法回收和處理環節,大量廢鉛蓄電池被隨意拆解處置,產生的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全國人大代表、天能動力董事長張天任建議,規範回收行為,強化執法監管。

張天任代表說,鉛蓄電池廣泛應用於汽車、火車、拖拉機、摩托車、電動車以及通訊、電站、電力輸送、儀器儀錶、ups電源和飛機、坦克、艦艇、雷達系統等領域。隨著世界能源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二次電源使用中,鉛蓄電池已佔有85%以上的市場份額。目前我們生產的電動車中,動力電池絕大多數配備的是鉛蓄電池,約占90%以上。每輛電動車配備12至16公斤的鉛蓄電池,電池壽命基本上在2年左右,每年也會有大量的廢鉛蓄電池淘汰下來。

中國經濟網記者瞭解到,據測算,鉛酸蓄電池是電池中污染最嚴重的。報廢的鉛酸蓄電池中的硫酸、鉛對水源、土地都有危害。鉛酸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被封存在電池的殼體內,並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但在經過一定時期的機械磨損和腐蝕,使得電池內部的重金屬鉛和電解液硫酸洩露出來,進入土壤和水源後,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人的食物鏈。土壤微生物循環進入農作物,水源性植物食品消化生物從環境中攝取的中金屬可以經過食物鏈的生物放大作用,逐漸在較高級的生物中富積,然後經過食物進入人體,在某些器官中積蓄而造成慢性中毒。

作為鉛生產大國,我國鉛礦資源匱乏,主要依靠進口來彌補鉛礦資源的不足。從廢鉛蓄電池等含鉛廢料中回收鉛資源,可減少原生鉛礦開採量。再生鉛能耗僅為原生鉛能耗的25.1%-31.4%,每生產1噸再生鉛,可節約1360千克標準煤,減排固廢98.7噸,節水208噸,減排二氧化硫0.66噸,大大減少鉛廢料對環境的污染和資源浪費。因此,推動從廢鉛蓄電池中回收利用鉛資源利國利民。

近年來,我國針對廢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相繼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但因其缺乏專項管理、具體實施細則和強制性規定,對違法違規企業監管不力,存在著“小作坊管不到,小企業管不了,大企業管得死”的現象,導致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不到位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國再生鉛行業良性發展。對此,張天任建議:

一是規範回收行為,強化執法監管。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健全廢鉛蓄電池回收、儲存、運輸、生產等全過程的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並加大執法、監管和整治力度,一旦發現污染,實行重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最終迫使其關閉。同時,可利用先進的物聯網技術,建立廢鉛蓄電池回收數據監管系統,確保廢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企業及渠道完全符合國家的規定。

二是革新處理技術,淘汰落後工藝。建議國家綜合利用各種法律和經濟手段,激勵和支持企業研發和推廣應用新技術和新工藝,淘汰落後工藝和裝備,實現從原來的末端治理向源頭控制轉變。加強對有資質回收處理企業的排汙監管,鼓勵設備更新換代,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三是加大財稅支持,營造公平環境。建議國家調整鉛蓄電池消費稅徵收環節及降低稅率,對再生鉛企業要切實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環保達不到要求的企業,不再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對環保達到要求的企業,適當增加增值稅退稅比例,確保環保達標企業在成本競爭優勢上“不吃虧”。

四是選擇試點示範,鼓勵建設推廣。建議國家進行頂層設計,出臺《廢鉛蓄電池回收管理辦法》等政策措施,促進回收體系規範運行,明確環保責任,協調產業鏈回收分工,協調廢電池價格,國家應鼓勵一些有資質和能力的規模企業作為廢鉛蓄電池回收的試點,並給予其政策、技術和資金支持,配合政府和科研機構進行研究,找出一套適合在全行業推廣的廢鉛蓄電池回收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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