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11日 | 电动自行车有望跻身「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补贴将添新品种。记者昨日获悉,电动自行车有望跻身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目前正等待中央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记者获悉,电动自行车将成为第10大家电下乡补贴品种,目前各大省市已经向主管部门递交了相关申请。安徽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均表示,在现有国家统一实施的9类产品之外,正争取将电动自行车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目前三省已将相关申请上报至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一旦获批,三省农村居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将可享受汽车、摩托车同样的财政补贴。 工信部则确认,家电下乡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各省可在原来9大类家电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最需要的家电类别,如电动自行车、燃气灶等家电。 安徽省财政厅表示,根据此前财政部、商务部下发了《关于上报增加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建议的通知》,要求各省增选一类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安徽省财政厅随后组织人员对省内家用电器行业作了广泛调研,并向安徽省家电协会咨询了省内家电行业发展现状,且召集合肥、芜湖、滁州三大家电生产基地的有关人员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座谈后,最终确定增选电动自行车入安徽省家电下乡补贴范围。 工信部对此表示支持。工信部曾对外表示,家电下乡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增加下乡的家电种类,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对于农民反映家电种类偏少的问题,将采取9+1的模式,在原来9大类家电的基础上,各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农民最需求的家电类别,比如电动自行车、燃气灶等家电。 中国电工协会电动自行车辆专业委员会指出,在富裕起来的广大乡镇以及在中西部地区,电动自行车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列入家电下乡补贴将有利于更多农民得到实惠。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刚表示,正在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如果相关政策获批,电动自行车行业销量增速将大幅提高,新日电动车销量将高于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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