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21日 金太陽工程啟動 光伏發電專案最高可獲7成補貼

被傳已久的國家性重大光伏發電支持政策——“金太陽”工程昨日終於露面。

財政部網站公告稱,為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央財政將從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支持光伏技術和企業發展。

政策規定,對並網光伏發電項目,國家將原則上按光伏發電系統及其配套輸配電工程總投資的50%給予補助;其中偏遠無電地區的獨立光伏發電系統按總投資的70%給予補助;對於光伏發電關鍵技術產業化和基礎能力建設項目,主要通過貼息和補助的方式給予支援。

單個光伏發電專案裝機容量不低於300kWp、建設週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運行期不少於20年的,屬於國家財政補助的項目範圍內。

另外政策也規定,並網光伏發電專案的業主單位總資產應不少於1億元,專案資本金不低於總投資的30%。獨立光伏發電項目的業主單位,具有保障項目長期運行的能力。

除對具體的發電工程實行補助之外,光伏發電關鍵技術產業化示範項目以及標準制定,也被列入補貼的範疇之內。其中就包括了矽材料提純、控制逆變器、並網運行等關鍵技術產業化項目,以及太陽能資源評價、光伏發電產品及並網技術標準、規範制定和檢測認證體系建設等。

2009年8月31日前,有關項目將報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原則上每省(含計畫單列市)示範工程總規模不超過20兆瓦。

“金太陽”工程是繼我國政府在3月出臺對光電建築每瓦補貼20元政策之後的又一重大財政政策,將適時地推動我國光伏發電項目的發展。

附:《金太陽示範工程正式啟動》通知

2009年7月21日財政部新聞辦公室

為促進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近日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實施金太陽示範工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綜合採取財政補助、科技支援和市場拉動方式,加快國內光伏發電的產業化和規模化發展,並計畫在2-3年內,採取財政補助方式支援不低於500兆瓦的光伏發電示範項目。

《通知》明確,重點支持用戶側並網光伏發電、獨立光伏發電、大型並網光伏發電等示範項目建設,以及矽材料提純、並網運行等光伏發電關鍵技術產業化和相關基礎能力建設,並根據技術先進程度、市場發展狀況等確定各類示範專案的單位投資補助上限。對並網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光伏發電系統及其配套輸配電工程總投資的50%給予補助;其中偏遠無電地區的獨立光伏發電系統按總投資的70%給予補助;對於光伏發電關鍵技術產業化和基礎能力建設項目,主要通過貼息和補助的方式給予支援。

為保證示範工程取得成效,《通知》提出,各地電網企業應積極支援並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提供並網條件。用戶側並網的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原則上自發自用,富餘電量及併入公共電網的大型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均按國家核定的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杆上網電價全額收購。

《通知》要求,各省財政、科技、能源部門要加強領導,組織電網等有關單位,抓緊制定金太陽示範工程實施方案,原則上每省(含計畫單列市)示範工程總規模不超過20兆瓦,有條件的地方也應安排一定資金給予支援,以切實保證金太陽示範工程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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